日前,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财政部 农业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52号,以下简称《通知》),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
《通知》围绕当前资产收益扶贫工作中存在对贫困户带动作用小、获益少等问题,研究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细化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要求,推进资产收益扶贫:一是要坚持“四大基本原则”: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产业为本,注重实效;加强引导,强化风控;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二是要抓好“六大实施环节”:立足优势产业选好项目,严格选好实施主体,注重形成物化资产,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切实保障贫困户收益,适时开展动态调整。三是要夯实“五大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风险防控,严格监督管理,健全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通知》的印发,有助于地方进一步抓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资产收益扶贫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