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颁布第92号令,废止了37件其主要内容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相符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规章3件,包括:《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财政部令第28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82号);规范性文件34件。
此次清理废止其主要内容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相符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财政部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落实2017年11月全国人大修改《会计法》决定的体现。
下一步,对于部分内容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一致的文件,财政部将抓紧修改,以全面落实改革要求。同时,将继续根据全面深化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实现规范性文件的动态化管理,确保依法行政。(来源:财政部条法司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