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凯生
青海省民族自治和民族聚居地方的国土面积几乎占到全省98%,毗邻西藏自治区,西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通河西走廊和内蒙古自治区,是西藏、新疆通往内地的必经之地,也是古丝绸之路的通道。如何有效的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先行区创建工作,就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现场推进会精神,牢牢把握省委“四个转变”治青理政新思路,切实推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任务落实,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发扬民族团结进步的优良传统,主动适应民族工作新常态,进一步提高全省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在新形势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执行民族政策的能力水平,切实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现场推进会精神,牢牢把握省委“四个转变”治青理政新思路,坚持不懈地对党员干部开展反分裂斗争政治教育,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民族团结进步打牢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努力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融入“碧水蓝天行动”“家园美化行动”“精神文明创建行动”等重大任务,不断强化民族团结服务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作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维护青海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的能力。
(二)突出主题教育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始终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根本,依托校院教学资源优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和国家关于民族问题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民族工作方法,提升民族工作能力。在学员教育方面,注重结合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特点和实际,优化教学计划、合理设置课程,突出宣传《宪法》《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不断增强各级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教职人员、信教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结合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全员轮训工程,加大“双语”民族团结教材的编印推广,加强“双语”民族团结宣传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员联系本民族群众广泛、紧密的优势,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履职能力,不断凝聚和释放创建先进区的正能量。
(三)深入推进民族团结与机关精神建设相融合。积极开展“道德讲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文化建设”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创建内容,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养,提升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自信性。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海省公民道德规范和校院核心价值理念、校风公约,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水平,为推进民族团结先行区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把民族团结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运用法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先行区示范机制建设。
(四)扎实开展联点帮扶工作引领民族团结示范效应。积极联系扶贫村实际,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理论、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讲。通过宣传党的政策,资金和物资援助等方式,努力转变扶贫村群众的思想观念,使他们更加坚定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决心和信心,更加拥护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遵纪守法,维护团结;通过扎实推进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教育,引导广大村民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活动,确保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通过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增强看齐意识,补齐认识短板,在精准上下功夫,不能浮在面上,要细之又细,在熟悉掌握扶贫村、贫困户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理清共建思路,在培育特色产业、扶持民族产业等方面争取项目资金,最大限度的帮助改善扶贫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正确引导他们做民族团结进步的带头人、清醒人、明白人。
(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动工作作风改进。认真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离岗告示制、一次性告知制、一站式服务制、责任追究制“九项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决纠正作风不实、方法简单、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等现象,努力以创建工作实际成效作为改进作风的检验标准。
(六)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民族团结工作落到实处。要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与“两学一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做出积极的贡献。充分利用校院网、宣传栏、校报校刊等途径,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在创建工作中的决策部署和各地各部门在创建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不断推动校院创建工作走上新起点,迈上新台阶。
作者单位:中共青海省委党校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