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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专员办:狠抓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审核 精心助力困难群众获得“住有所居”的幸福感
2018-05-10 08:37  

为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特别是刘昆部长关于专员办要“推进中央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和督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指示,辽宁专员办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的监管优势,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专项资金审核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谋实招、做实功、求实效,努力保障困难群体享受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的幸福感。

一、主动沟通,多方联动,达成新共识。年初在审核工作开展前,为提高资金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合理性和规范性,辽宁专员办主动协调辽宁省财政厅和住建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召开了联席会议,围绕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深入做好审核和绩效评价工作等进行了研究。经三部门认真研究,反复讨论和充分论证,共同确认了专项资金审核的标准。特别是在城市棚户区改造套数的认定上,一方面明确了当年开工建设套数的审核要件,另一方面对货币化安置的三种形式出台了具体的审核依据。此外,对绩效评价工作在具体操作层面也作了进一步研究。此次联席会议沟通过程顺畅,沟通结果良好,为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研读政策,深入挖掘,认识再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审核工作政策性强,特别是最近几年修改变动较大,需要不断学习、转变观念、调整思路以适应审核工作需要。辽宁专员办在全面研读财政部《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完善了绩效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对政策把握不准的细节问题及时请示了财政部有关司局,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认真开展工作,抓牢抓实审核和绩效评价工作。此外,为统一工作标准,辽宁专员办在实地抽查前开展了专题培训,指定具体负责同志就政策导向、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法等对工作人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业务培训。

三、实地抽查,全面覆盖,结论更准确。按照文件的有关要求,辽宁专员办派出三个工作组对有关地区进行抽查和绩效评价。工作中持续跟踪资金走向,紧扣各项工作要点,严格把关完成情况,不断强化审核和绩效评价效果。一是明确工作要点。要求抽查地区按照不同类型进一步划分完成安置情况,专员办分类审核,使依据更充分、过程更严谨、结论更准确。二是突出工作重心。工作中紧紧抓住城市棚户区改造这个“牛鼻子”,对其开展重点审核,对抽查的地区进行审核“全覆盖”,同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加班加点,力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三是充分征求意见。工作结束后与被抽查单位反复沟通,取得对方认可,使工作结果更经得起推敲。四是强化结果利用。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思考,向财政部提出具体可行的政策建议。

四、强化绩效,精准打分,评价求客观。绩效评价结果是中央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辽宁专员办在工作中创新方式方法,多渠道、多角度、多方面开展评价工作,按照“能量化的要量化、难量化的找依据”的思路,努力把绩效评价工作推向深入。一是围绕资金走向评价。如在资金管理方面关注资金申请、下达、安排和使用等情况,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使用效益。二是结合文件评价。如在项目管理方面积极查阅抽查地区规划和项目编制情况、政策和规划公开情况等,做到评价有理有据、依据充分详实。三是利用审核结果评价。如在项目效益方面严格根据各项指标打分,在结合地区自评打分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价。四是依据居民满意度评价。在居民满意度方面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调查了解,切实保障民生重大政策的推进落实。

(来源:财政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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