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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州级各预算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和规范全州会计信息管理,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会计监督检查,主要针对2016年以来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购置、政府采购、津贴补贴发放,以及单位结余资金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了全面自查和重点检查。现就检查发现的一些普遍性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加以落实。
一、存在的问题
(一)差旅费报销单据不完整:有的出差凭证既无出差文件通知和出差审批单,又无相关说明,只附有派车单;有的凭证既无主管领导签字,也无会计人员审核签字,差旅费填报执行标准和审核程序不尽规范。
(二)公务接待缺少文件通知依据:部分单位公务接待无相关公函,个别单位存在省外异地接待现象。
(三)大型会议未履行审批手续:个别单位未能严格执行州政府会议管理审批制度,会议规模超标;赠送礼品未经州委州政府相关领导批准;有以会议费名义发放现金现象。
(四)存在擅自采购现象:部分单位未征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或未取得采购审批文件,自行采购固定资产。
(五)办公费账务处理不规范:购置办公用品耗材时未通过存货核算,未办理出入库手续。费用明细归集不严谨,分类未按预算科目设置明细。
(六)车辆运行费管理不合规:个别单位存在使用加油卡预支车辆运行费的问题。
(七)会计信息管理中个别单位存在个人借款往来科目跨年度挂账问题、会计资料未按时装订、明细科目分类不明确等问题。
二、整改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全州财务管理,请各预算单位按照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监督管理,对业已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确保本部门和单位财务规范安全运行。
(一)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全州统一的差旅费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出差审批程序和会计监督审核制度。凡报销差旅费,必须严格实行审批报销制度,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会计凭证中必须附相关文件、公函等,说明出差理由、依据和出差时间。凡缺乏出差依据,不能提供出差相关文件、公函及说明的,必须及时清退多报差费。
(二)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加强接待费用的审核管理。报销凭证须附公务接待公函;严肃异地接待行为,加强异地接待票据的审核和审批管理。
(三)按照州政府会议管理的相关规定,召开规模以上会议须征得相关部门批复。
(四)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凡采购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须取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后,方可按批复的方式进行采购。
(五)加强办公费用管理,进一步细化费用明细,加强费用归集核算。购置办公用品通过存货核算,办理存货出入库手续。
(六)进一步规范车辆运行费支出,凡车辆加油均采用公务卡支出和报销,严禁使用加油卡。
(七)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会计账务处理,及时清理个人借款挂账,切实解决长期个人挂账问题;要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真实、完整,账务处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要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和明细。